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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9章 走马柒(第2 / 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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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致和面露尴尬之色,道:“这个……”

林怀风冷哼一声,道:“什么人?卑鄙无耻之徒!此人家境贫寒,曾做过韩大人的启蒙师,也无才智,五十岁才中进士,六十岁才做个小小的县丞。因为抱上了韩大人这棵大树,厚颜无耻,阿谀奉承,极尽曲意逢迎之能事。突然就一飞冲天,一发不可收,一路连连升级。去年,不,前年,已经做到右丞相。此人人品卑劣,视财如命。去年以筹备军资为名,复置‘国用司’,自任国用使,中饱私囊,掊克民财,州郡骚动。不论官民,对此人都是骂声一片。偏偏韩大人和皇上还觉得此人是个忠臣。”

林怀风叹了口气道:“不错,我等也是如此怀疑,只是大哥被押在大牢之中,我等见也见不得一面,四处打探,这几日才总算理的清楚,却把时间都耽搁了。”

沈放道:“可方便见告么?”

林怀风道:“还有什么不好说,此事当真是飞来横祸。我大哥与从政郎朱不弃交好,这朱不弃乃是前枢密院事何澹大人门生。去年韩侂胄大人派吴曦川中练兵,后又调任回临安,吴曦此人一心回蜀,对韩侂胄巴结奉承,韩大人也有意让他回川,以为攻金策应。但朝中不少大臣以为,吴氏一族在川中坐大,于朝中不利。

“吴曦此人有个绰号,叫‘吴疤子’,脸上有个火烧的大疤。传言乃是他十岁之时,其父吴挺问他志向,此人言语中有不忠叛逆之意。激怒其父,踢了一脚,不巧摔在火盆里,脸被木炭烧伤。何澹大人几年前已经请辞还乡,但仍关心朝中之事,他对这吴曦也是深怀戒虑。认为其怀有异心,加之吴家在川中势力过于庞大,是以不能放其回川。朱不弃知老师心意,与我大哥一同上书韩大人,劝阻此事。韩大人却道,吴氏满门忠烈,上书者都是诋毁之言,弃之不顾。”

战青枫摇头道:“无端疑心人家造反,只怕是欲加之罪,十岁的孩子懂的什么,小小年纪就想造反?”

这份小报竟用了大半篇幅描述此事,指名道姓,将林家大公子与朱不弃骂的狗血喷头,说两人嚣张跋扈,肆意妄为,视人命为草芥,丧尽天良,十恶不赦,若不严加惩治,天理难容,云云。

沈放仔细读了一遍,放下小报,道:“大公子知书达理,谦谦君子,绝不会肆意妄为,草菅人命。”

林怀风拱手道:“我代兄长谢谢沈兄,哎。”

崔致和也叹气道:“大公子绝非此等人,我等也是知道。案发之时,大公子与朱不弃都在车中,车子翻后,两人被人拉出,烂醉如泥,一条街上的人都看的清清楚楚。入狱之后,两人当夜便招供画押,不知是酒醉未醒,还是屈打成招,总之被人摆布的明明白白。”

沈放沉默片刻,道:“那车夫呢?”

崔致和道:“不然,蜀中好造反,好兵变,那是由来已久,历朝历代都是如此。川中地势险要,与外界道路难通,‘蜀道之难,难于上青天!’天下皆知,‘一夫当关,万夫莫开。’最是易守难攻。川中又是富庶,水土肥沃,物产丰富。川民彪悍,不服教化,骁勇善战。一旦川中造反割据,凭地势之险,朝廷也难追剿。有此几样,四川人造反,自不稀奇。

“我朝初灭后蜀,烧杀掳掠,强取豪夺,将川内搜刮一空,惹得蜀中愤恨。不久,便因军中歧视后蜀降兵,军服粗劣,克扣盘剥,士卒哗变,全师雄被逼兵变。其后又有王小波、李顺等人起义造反。朝中都言,川人脑后有反骨,信任不得。吴曦祖父吴璘和其兄吴玠,西抗西夏,北挡金兵,战功赫赫,加之爱惜百姓,德才兼备。吴氏一族在川中声望之隆,一时无两,朝中大臣猜忌,实是意料之中。”

崔致和久在宫中为官,所知着实不少,沈放也是点头,道:“如此说来,这毛病怕就是出在这吴曦身上。”

林怀风道:“不错,可惜我等后知后觉,知道的还是晚了。我大哥与朱不弃上书,此事已过了许久。听闻那朱不弃前不久又上书言及此事,但我大哥并未参与。哪里想到,那吴曦早已怀恨在心,他私下贿赂了右丞相陈自强,陷害我大哥与朱不弃两人,一来报弹劾之仇,二来也吓阻反对他的朝中大臣。可怜我大哥,莫名其妙被牵连在内。此事若不是陈自强在其中作祟,又怎会判的如此之快,一点余地不给。”

沈放道:“这陈自强又是什么人?”

崔致和连连摇头,道:“那车夫车翻之时,一头撞在树上,当场死于非命。”

沈放又问:“崔先生精通律法,不知这案子判的可对?”

崔致和道:“我也算不得精通,临时取律法《宋刑统》看了,此乃‘走车马伤杀人’,依律‘诸于城内街巷及人众中,无故走车马者,笞五十;以故杀伤人者,减斗杀伤一等;杀伤畜产者,偿所减价。’律法说的明白,若是无故在街上纵马,伤人,按‘斗杀伤’减罪一等。‘斗杀伤’便是故意伤害他人,若是致死,处绞刑,若是使用凶器,处斩刑。此案伤人命十四条,判绞也挑不出毛病。”

说罢拿起身边一书,翻到一页,递与沈放,正是《宋刑统》,此书乃宋太祖建隆年间编订,初名《宋建隆重详定刑统》,此后有数次修订,内容基本未变。

那书上有整段红笔勾划,沈放仔细看了片刻,将书放下,道:“大公子可是得罪了什么人?”他在镇江与花轻语、柴霏雪玩笑,也说过律书,不过只是一鳞半爪,并非真的精通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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