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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二章 固定证据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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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成标接着交代桉情:“他们是经常跑文乡这边的,每次送货到一个村子,都会提前看好位置,到了嘴馋的时候,就接一单来这边的运输,过来送了货,偷了羊,然后就回去煮着吃。”

“而且,他们还自称不会多偷,他们的原话是不会多拿,只拿自己吃的,属于盗亦有道。”

“负责偷羊和狗的家伙,以前是养过羊的,所以动作很熟练,年龄和身高体重,都符合脚印……”

“放风的是个厨师,开车的是出主意的,再一个,他有车。”

“他们对摄像头都熟的很,每次都找别的路走。”

有孟成标负责审讯,王传星写PPT,江远也不担心再出现什么变故。

坐稳当了喝喝茶,一会的功夫,孟成标果然过来报告了:“交代了。这三个人,是嘴馋了就跑去偷一只羊,或者狗或者鹅,吃了打打牙祭啥的,觉得自己是小偷小摸的不打紧。”

“多次盗窃了,还不打紧。”宋金友哼哼了两声,又道:“20次的盗窃金额要是累计起来,够得到数额巨大了。”

多次盗窃和入室盗窃,适用同一个法条,包括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

三年以下听起来好像还过得去,起诉一通,最后的实刑可能就是一年多,不到两年的程度。

孟成标一口气将审讯来的情报都说了出来,接着才小声道:“这个桉子,是不是就算是侦破了?”

“当然,就是侦破了。”江远接着有点好奇的道:“一个人一次偷一只羊正常,三个人偷羊,每次还只偷一只,为什么?多头两只存着不好吗?或者就做笔大的,以后买羊吃……”

“他们应该也不是那么缺钱。就是为了吃。”孟成标组织了一下语言,道:“简单来说,三人都是耙耳朵,赚的钱都交给老婆了,打牙祭的钱都没有,所以就自己偷了吃,吃剩下的也不敢拿回去,就第二天第三天接着吃,所以根本不想多偷……”

“怪不得。”江远瞬间就理解了,余温书也是耙耳朵,没什么稀奇的。

宋金友也是啧啧有声,接着又笑道:“你们这等于是一口气破了二十个桉子,哈哈……其实这么算起来,你们来的人也不算多,有二十多个桉子的证据要固定下来……”

但是,法条里的数额认定,跟普通人的认识是不一样的。

所谓“数额较大”在盗窃中,基本就是几千元。而到了3万元以上,就可以认定是数额较大。

同一个法条的后半段,数额巨大就是三到十年的判刑了。至于更多的“数额特别巨大”,根据地区不同,通常指的就是三十万或者四十万以上,而数额特别巨大,是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。

等于说,谁要是入室摸别人一块鹦鹉螺,直接就奔着十年往上去了。

这三个偷羊贼其实也蛮惨的,20多只的羊、狗和鹅,要是都能定下来,应该刚好迈过3万元的坎,差不多就是“数额巨大了”,量刑三年起步,很容易就判出四五年的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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